注冊資本寫了一個億,最終賠了個底朝天。最近裁判文書網上有值得老板們注意案例,老王的貿易公司,在當初注冊的時候為了顯的公司有實力,就把注冊資本直接就寫了一個億。后來在一次交易中,因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巨額的損失,法院判決老王的公司需要賠償300多萬,但是,老王的公司并沒有可以供執行的財產,由于老王當時的注冊資金是認繳的1個億,注冊資金一直還沒有實繳到位,所以就把老王這個股東也給執行上了。老王因此賣了他的房子和車子才湊夠了賠償的錢。
所以在注冊資本這個填寫上一定不能貪多,你寫上的這個數字就相當于是股東的一個負債,相當于股東欠了公司這么多錢,注冊資本的認繳不是不繳,只是緩繳,公司發生債務時或者認繳期限到的時候還是要繳上的,注冊資本寫的越多,股東的責任就會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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